《红与黑》展现了一个贫民青年于连的形象,他羸弱腼腆,却聪明、干练、敏感、倔强,具有火一样的炽烈的性格、奔放的热情、高傲的脾气和强烈的自尊心。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经历了浮沉升降、兴衰荣辱。
于连在短短的一生中,扮演了许多角色:从家庭教师、主教,直到私人秘书、风月老手。为了演好这些角色,他虚伪、装假,甚至做出违心之举。而这一切都戴上了“为了幸福”这个堂皇的冠冕。
的确,人来到世上,没有不追求幸福的,贵为帝王,贱为囚徒,概莫能外。整天忙于政治的德•拉莫尔侯爵,也是把享乐看作高于一切的事情。然而,幸福是金银财宝、高官厚禄、醇酒美人,千钟黍、黄金屋、颜如玉;还是与世无争,清心寡欲,难得糊涂?我们说了几千年,但什么是幸福,怎样才能得到幸福,仍然是令许多人至今感到困惑的问题。于连的“迷”与“悟”,正是在对这个问题的不断反思和回答之中。
他把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作为自己获得幸福的标准,追求所谓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他的虚伪,他的心计,以及他的警觉,他的作战计划,他的种种防范措施,无一不是为了在社会上发迹、出人头地。他与欲望的魔鬼签下了契约,在满足无休止欲望的过程中,爱情、事业和真我都渐渐远去,甚至在命运的天平上献出了生命的筹码。
当于连艰难地在上流社会爬上了一定的位置、踏上了飞黄腾达的道路时,谁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打碎了他上升的梦想,让他明白他仍然是汝拉山区的一个穷乡下人。而已经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走入歧途的于连用两记枪响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在狱中,于连曾说:“盛夏,一只蜉蝣早晨九点钟生,傍晚五点钟死,它如何能理解夜这个字呢?让它再活五个钟头,它就能看见和理解什么是夜了。”
他在快19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21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作秘书;23岁前后左右入狱,两个月后死。这样年轻的生命,正午时光尚未完全领略,又何谈理解“夜”这个字呢?
还好,最终他从纷繁复杂的社会角色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获得了自由;慢慢褪去了那份汲汲渴求名誉、地位的激情,冷静、客观地剖析了自己的灵魂和思想。在一切平息后,完成了对自己心灵的救赎。
他意识到,一直以来他所追求的一切,竟与他的内心的呼唤有如此多的矛盾和冲突。其实他总是处在草木皆兵、风声鹤唳的紧张状态。虽然,实际上他确实马到成功,步步高升,但却不曾品尝到片刻的欢乐。即便他在巴黎节节胜利,每每感到快乐到了极点,也常常是一种野心实现后的狂喜。于连回忆起:他的伪装总是露出马脚,他的计划总是漏洞百出,他的做作也总是泄露真情,他的奉承总是引起怀疑,使他永远被视为异类。他并没有真正感到幸福,反而淹没了他的真实自我,陷入无穷无尽的痛苦之中。
死亡的逼近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装和面具,露出一个真实而美好的自己。他睡得着觉,内心是那样的平静;他还有心欣赏监狱内建筑的“优雅和动人的轻盈”;他还注意到两道高墙之间有一片极美的风景,坦然地等着死。他拒绝上诉,他开始反思。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立的种种伪装,通通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什么是幸福。
想到自己的爱情,他感到万分悔恨,因为他终于发现自己的最爱是德•莱纳夫人。令于连感到奇怪的是,原以为那封信永远地毁了他未来的幸福,没想到竟使他在15天里认识到那个曾经深爱的女人究竟给他带来了什么。
卸下了所有的伪装,于连终于用一颗真诚的心向她说出了真话:“从前我们在维尔吉的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可以多么地幸福啊,可是一种强烈的野心却把我带到虚幻之国去了。不是把这近在唇边的可爱的胳膊紧抱在胸前,却让未来的幻想给夺去了;我为了建立巨大的财富,不得不进行数不清的战斗……不,如果您不来监狱看我,我死了还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呢。”
“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听到于连这句发自心底的呼唤,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于连终于懂得了享受生活的真谛,此时的他是真正幸福的。那是疯狂的内心趋于平静后的忏悔——对“放弃了朴实平凡的品德去追逐荣华富贵”的忏悔。我本以为生命将尽的于连什么也没有得到,现在却高兴地看到,他得到了一段短暂但却真诚的爱情。
陶渊明在《归去来兮》中说:“既自以心为行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这正是于连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一个孤独的前行者,在追求中误入歧途,在奋斗中历尽艰辛,曾经迷茫,也曾经困惑,在最后时刻终于醒悟,并得到了平凡却珍贵的幸福。
于连是平凡的,但却并不卑微。当头颅在坟墓中安息,与虚伪的自我彻底决裂,他终于可以去追求他的幸福了。因为,死亡结束了身体,真爱得到了回归。
如何解读于连?这是读过《红与黑》的人们,所碰到的首要问题。当然,评论家早已提供一些答案,比如,一个向上爬的野心家、阴谋家,一个拉斯蒂涅式的人物……这些说法肯定是对的。但我觉得,更应把于连放到所处的年代里,按照教科书的说法,即把典型人物置于典型环境中加以考察,这或是更可取的做法,可望得出更切实际的结论。定下《后拿破仑时代的于连》这个题目,原因便在此了。
何谓“后拿破仑时代”?《红与黑》有一个副标题:“一八三O纪事”。这之前,是法国大革命时期(1789年-1794年)、拿破仑执掌法国时期(1799年-1815年),和王政复辟时期(1815年-1830年)。小说中,于连感叹“拿破仑啊!在你的时代……”,鉴于此,将前两个时期合称为“拿破仑时代”,将之后的王政复辟时期称为“后拿破仑时代”。关于这段时期,人民文学版《红与黑》译者张冠尧在该书《前言》中说:“波旁王朝的复辟使被打倒的贵族卷土重来,他们和教会沆瀣一气,把法国又拉回到大革命前的黑暗年月。随着大革命而登上政治舞台的资产阶级,尤其是小资产阶级遭到压制”,“平民青年没有任何出路,只能以教士职业为晋身之阶”。这是“后拿破仑时代”的基本特征。两个时代是如此不同,小说中,连瓦匠都看出来了:“换了‘那一位’的时代,就有意思了!瓦匠能当上军官、将军,这都是见过的事!”
木匠的儿子于连登场时只有18岁,到1830年死时也只22岁,终其一生,拿破仑的影响无时不在。小说中写到一老外科军医,此人堪称于连的教父。他曾随拿破仑远征意大利,“既是雅各宾党人,又是波拿巴分子”,“甚至站在帝国一边签名反对王政复辟”。老军医退役后来到维里业,教于连学会拉丁文,向他讲述大革命的有关历史,临终前还把一大批书留给他。后来,于连学了三年神学,成为一名年轻的教士。
在老军医的影响下,于连成为拿破仑的狂热崇拜者,最喜欢的书是《圣赫勒拿岛回忆录》。此书为拿破仑侍从所撰,记录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上的流放生活,还记下拿破仑口述的一生事迹。于连在德·雷纳家当教师时,悄悄将拿破仑的肖像,藏在住处的床垫下。更重要的是,于连决计仿效拿破仑建功立业,梦想像后者那样,“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这是可以理解的:大革命就在不远处,前辈在回忆当年,后辈则歆羡不已,并起了模仿之意。然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时过境迁,以前可以得到的东西,现在虽然可望,却不可及。于连必须改弦更张了。
小时候,于连看见身着战袍的龙骑兵,“便发疯了似地想当兵”,及年稍长,却改主意当教士。原因何在?后拿破仑时代,法国社会不再崇尚武功,不再可能“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相反,“有的神甫四十多岁便拿到十万法郎的年薪,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的薪俸”。穿红色军服?还是穿黑色教士服?从收益上看,二者早已此消彼长,最终造成于连的舍“红”就“黑”。“红”与“黑”,说的其实是于连人生道路的选择。
必须看到,于连是迫于现实作出选择的。即便当了教士,仍怀着一颗出人头地的心,其征服欲和对胜利的渴望,并不因穿了教士服而稍减。如有的评论说,于连是把“情场当作战场”,所作所为,仍是一副军人姿态。我以为,于连征战的不只是情场,还有上流社会;他是把真实的战场,转移到女人的床笫和上流社会的客厅,变征服将士为征服女人、征服上流社会而已。
先说情场之战。于连先后征服两个女人: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前者是市长太太,后者是德·拉摩尔侯爵家的千金。于连是作为家庭教师进入市长家的,给其三个儿子教授拉丁文。虽对上流社会抱着仇恨和厌倦,却不妨碍他决心要将德·雷纳夫人“弄到手”。于连征服德·雷纳夫人,采用的是一种蛮不讲理的打法,利用住在主人家的便利,半夜去敲主妇的门。于连能够得手,与他18岁的年纪、漂亮的面孔、横溢的才华有关,也与德·雷纳夫人的淳朴、母性,和缺乏爱情有关。她“十六岁便嫁到大户人家,一生之中,对爱情没有任何体验”。这是一场遭遇战,并无多少战术含量,适合于连莽撞少年的身份。
征服玛蒂尔德小姐之战则不一样了。于连这次是德·拉摩尔侯爵的秘书,协助后者处理文件,甚至管理田产。之前,已在市长家和神学院历练,感情生活上,也有与德·雷纳夫人的“姐弟恋”,是一个更为成熟的于连。对手玛蒂尔德小姐更非同一般:生于巴黎显贵之家,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身边有三个追求者:克罗兹诺瓦侯爵、凯律伯爵、吕兹子爵,清一色的名门子弟。更要命的是,玛蒂尔德对他们不屑一顾,于连这个外省的木匠之子,能让她正眼相看已属不易,更遑论其他?
所以,这绝对是一场苦战。于连能够一战,固然因自身实力:聪明有才华,谈吐和见识皆不凡,办事能力极强,为此,德·拉摩尔授给他一枚勋章。玛蒂尔德的崇拜英雄情结,也助了于连一臂之力。她认定于连是个丹东式的人物,敢作敢为有魄力,唯一不足的是出身低微。但她马上想到:“敢于爱一个社会地位与我有霄壤之别的人,这已经是伟大果敢的举动。”两人一番亲密接触后,率先表白的居然是玛蒂尔德,用的是书信方式;第三封信,竟邀于连半夜去她的闺房!
但此战的难度,是于连占领几个高地后,仍难言有胜算。那天夜里,于连架着梯子爬进玛蒂尔德闺房,让后者委身于他。第二天,玛蒂尔德却冷若冰霜,对于连爱理不理,而此时,于连疯狂地爱上玛蒂尔德,“玛蒂尔德知道他爱自己,反倒瞧不起他了”。失意的痛苦,让于连铤而走险,一天夜里,他主动架起梯子再进闺房,两人共度春宵。玛蒂尔德似乎又被征服,她说:“我太高傲,太狠心,你惩罚我吧。”又说:“你是我的主人,我是你的女奴,我想违抗你的命令,应该跪下请求你的宽恕。”甚至剪下一缕头发给于连,作为永远顺从的表示。可是再过一天,玛蒂尔德剪下头发的地方掩盖起来,言语态度复如从前:她“对爱情感到腻烦了”。面对两度委身的玛蒂尔德,于连竟无计可施,心里痛苦极了。
恰在这时,德·拉摩尔给于连派了一个活:跟随自己参加一秘密会议,作好会议记录之后,将记录压缩成四页,然后背下来,通报给一位公爵。之所以用脑而不是用纸,是因去往公爵府沿途的驿站,都有敌对方设置的检查岗。借着这份信使工作,于连暂时摆脱对玛蒂尔德的苦恋。藏身斯特拉斯堡时,于连巧遇熟人俄国克拉索夫王子,后者得知于连的苦闷,授给他三个锦囊妙计。俄王子的计策,说起来就两点:一是再见玛蒂尔德时,一定要“绷着”,谁“绷”不住谁输;二是声东击西,假装移情寡居的元帅夫人,激起玛蒂尔德的妒忌心。
自此,征服玛蒂尔德之战开打下半场:再回德·拉摩尔府上,玛蒂尔德去花园,于连不跟着去;玛蒂尔德坐到元帅夫人旁,于连就在一侧也不看她,反而向元帅夫人大献殷勤;又将俄王子交给的信,一封封抄给这位夫人。玛蒂尔德也没闲着,答应了克罗兹诺瓦侯爵的求婚,以致后者一天跑两次德·拉摩尔府上。两人就这么交战着,就于连来说,这场“艰苦表演”竟长达六个星期。
一天早上,于连在图书室看元帅夫人的回信,玛蒂尔德来了,一把抢过信,说:“我受不了……我是您的妻子,您却把我忘个一干二净。您这样很不像话,先生。”说完眼泪汪汪,扑到于连的怀里。于连不敢松懈,想起俄王子的的告诫:“一字之差会功亏一篑。”便仍然“绷着”,直到玛蒂尔德跪倒到在面前:“没有你的爱,我再也活不下去了。”
即便如此,于连仍认为,大战只是“赢了一半”,坚持去元帅夫人的包厢看戏,以此来折磨玛蒂尔德。他发誓:“要她害怕!”当玛蒂尔德说要与他私奔时,于连仍装作不愿拥抱她。最终,玛蒂尔德发现自己怀孕了,高兴地告诉于连,并决定给德·拉摩尔写信,告诉父亲“是我首先爱上了他,诱使他也爱我”。可怜的玛蒂尔德!我想,这就是被追的穷寇,被痛打的残敌吧?
我读于连征服玛蒂尔德之战,感觉前半场是拉锯战:于连胜一场,玛蒂尔德必扳回一场;于连两度得手,都只获得身体,未俘获其心。后半场是攻坚战:于连一点点进攻,玛蒂尔德一点点退却,退守中又有还击;于连不敢半点懈怠,因稍有松懈,必招致反攻,致前功尽弃。所以一直强迫自己“绷着”,终让“绷”不住的玛蒂尔德认输。这场交战,比之征服德·雷纳夫人的兵不血刃,可谓艰苦卓绝。我读这段,仿佛看到刀光剑影,听到金戈铁马!简直太刺激、太过瘾了。
有意思的是,小说本来就将于连的情事,当作战事来写,一直用“第一次决斗”、“我打赢了一仗,但必须乘胜追击”、“苦战得胜”……等等来描述。特别是写玛蒂尔德的这段:“在即将进行的这场战斗中,因出身而产生的骄傲就像一座高山,横亘在她与我之间的一个碉堡。必须在此部署兵力。”这哪里像是谈恋爱?分明就是战争了。如此看来,身着黑教士服的于连,依然是个红衣将军。
再来说上流社会之战。在德·雷纳市长家,于连不但是拉丁文专家,还可将整本《圣经》背下;他的优异表现,总让市长疑心他另谋高就,不断给他加薪。在德·拉摩尔侯爵府上,于连处理往来信件,根据侯爵批语草拟复信,后者几乎都签字照发。同时,还管理两地田产,经常要去巡视。跟随侯爵参与秘密会议那次,凭着超强的记忆力,将会议内容装进脑海,转达给公爵。完成使命归来,侯爵夫妇真心称赞他、祝贺他。他的出色才干,获得王公贵族的首肯,克拉索夫王子、阿塔米拉伯爵成了他的好友,元帅夫人甚至爱上他。
但于连终归是个悲剧人物。他赢了德·拉摩尔家的小姐,却输给德·拉摩尔本人。侯爵力阻女儿嫁给于连。他可以给于连金钱、地产、甚至贵族头衔,就是不允诺婚事。一方面,他安排于连做轻骑兵中尉,一方面,暗中派人调查于连,以致发现后者与德·雷纳夫人的私情。待德·雷纳夫人受人蒙骗,写信控诉于连,于连见信大怒,疯狂中枪杀德·雷纳夫人,终于铸成大错。
系狱之后的于连,只求一死。其实,他可以不判死刑的。其一,德·雷纳夫人只受轻伤,醒悟后非常后悔,亲笔给陪审员写信求情,说于连是“精神忧郁症发作”。其二,玛蒂尔德亲自找到弗里莱神甫,这位可对于连案施加影响的人,与之私下达成交易:如神甫能让于连免死,她将设法让他当上主教。神甫甚至夸下海口:“小姐,我要使一个人被判无罪不费吹灰之力……”
但于连决意赴死。审判前再三说自己是谋杀,被判死刑后又不肯上诉。为什么?于连的梦想是当大人物,不甘于仅仅是活着,过庸常人的生活。来德·拉摩尔侯爵家之前,他本有两次过平静而富贵生活的机会:一是娶德·雷纳夫人的侍女,后者刚得了一笔遗产;一是与发小富凯合伙做生意,每年有四千法郎的收入。于连都拒绝了。顺便说一句,正因为拒绝疯狂爱着自己的侍女,于连才被后者告发,以致与德·雷纳夫人的恋情败露。
小说中写到,于连三次用梯子爬进女人卧室,最先一次是德·雷纳家。梯子是一个隐喻,是“向上爬”的最好诠释。于连出道以来,每遇贵人,一直顺风顺水,征服玛蒂尔德,更让他看到实现梦想的希望。当上轻骑兵中尉后,于连不知是计,“心里已在盘算,要想最迟三十岁便成为司令官,像所有伟大的将领一样,二十三岁的官阶就必须在中尉以上”。哪知道,一直往上爬着,爬着……接近顶端时却摔下来!于连怎么甘心?在他看来,不英雄,毋宁死啊!
判决于连死刑的是华勒诺,德·雷纳夫人的追求者,于连的情敌。此人口袋里揣着省长委任状,敢把弗里莱神甫不放在眼里。华勒诺确有携私报复之嫌,也遂了大部分贵族的心愿。于连崇拜拿破仑,几乎人尽皆知。德·拉摩尔尽管赏识于连,却也感觉到,“在他的性格里,我发现隐藏着某些可怕的东西”。玛蒂尔德的哥哥干脆说:“如果再发生革命,他会把我们都送上断头台的。”
1830年,是法国7月革命爆发的那一年。这之前,山雨欲来风满楼,身处外省的德·雷纳夫人也能感知:“与她来往的人都一再说,罗伯斯庇尔很可能会卷土重来”。刚到巴黎的德·拉摩尔府,于连就感到:“他们太害怕雅各宾党人了!在每道篱笆后面仿佛都看见罗伯斯庇尔带着囚车来,惊恐之状令人捧腹”。前述于连参加的秘密会议,就是贵族们讨论“在各省建立起一支由五百死党组成的队伍”,以“打败雅各宾派动员起来的青年队伍”。
在法庭上,于连有一番告别演说,清楚地说出自己的死因:“即使我罪不该死,我看到有些人,他们并不认为我还年轻而值得同情,反而想杀一儆百,通过惩罚我来吓唬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下层阶级,备受贫穷的煎熬,却又有幸受到良好教育,敢于混迹于有钱人引以自豪的上流社会。先生们,这就是我的罪行……”很明显,于连不见容于封建贵族,不见容于这复辟的时代,真的是“生不逢时”!
塑造于连这个人物,作者到底想表达什么?司汤达出生于一个非贵族家庭,经历了法国大革命的全过程:17岁便投笔从戎,随军远征意大利,尔后又转战各地,横扫欧洲各国封建王朝。波旁王朝复辟后,他一度苦闷、彷徨、消极。我猜想,司汤达一方面对现实强烈不满,一方面无比怀念过去。写下《红与黑》,是将两个时代作比较,并以于连的遭际,来否定后一个时代。于连是一粒种子,种在肥沃的土壤,就会长成大树;种在贫瘠的土地,只能长出歪脖子树。换句话说,于连就是拿破仑,区别只在是否生错时代:身在1815年以前,他就是拿破仑;身在1815年以后,他就只能是于连。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从来需凭借时势。有了特定的时势,于连可能成为拿破仑;没有特定的时势,拿破仑也只能是于连。总之,于连的命运告诉我们:在后拿破仑时代,是出不了拿破仑的!
也许,置身后拿破仑时代,回望辉煌而英雄遍地的往昔,于连们只能感叹: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前朝。
小说《红与黑》第四节“父与子”中有一段对于连的肖像描写:
他的两颊红红的,低头看着地。小伙子有十八九岁,外表相当文弱。五官不算端正,却很清秀;鼻子挺尖,两只眼睛又大又黑,沉静的时候,显得好学深思,热情似火,此刻却是一副怨愤幽深的表情。
这段描写从某种角度可以说暗示了于连性格的悲剧,首先,这个年轻人长得十分清秀,这对他以后的命运有很大的影响。于连相貌清秀,身体瘦弱,但出生在木匠家庭,他身体不够强壮不能出色的干活,所以得不到父亲的喜爱反而得到的是父亲粗暴的拳脚;他拥有美貌,这成为跻身贵族及上流社会并与两位贵族女性发生恋情的资本,但同时也是铸就他命运悲剧的一个潜在因素。另外,他喜欢深思,探寻问题。他最爱读的书有两本:卢梭的《忏悔录》,从这本书里他领悟到人应该是有尊严的,但出生的低微又使他往往得不到尊严,他因之而痛苦着。另一本是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这本书使于连狂热崇拜拿破仑,觉得拿破仑给自己开辟了一条路:出生低微的年轻人也可以凭自己的聪明才智打拼出一番事业。可惜于连出生时,拿破仑的时代已经过去,于连不得不放弃穿上拿破仑军队红军装的理想,而改穿上教士的黑道袍,“红”与“黑”象征着当时年轻人的两条路。这段描写还写他在一转瞬间目光里常常显出一种仇恨的表情。于连是生不逢时的,内心有着仇恨,但在波旁王朝复辟与反复辟斗争中他必须掩盖住自己的仇恨,在表面上表现出很虔诚的笃信基督的样子,把他的聪明才智用于背诵拉丁文的《圣经》。这也是小说名字的另一种解释,“红”是于连性格中善良真诚的一面,“黑”是于连性格中伪善愤恨的那一部分,“红”与“黑”的交战,住在他的思想与行动,“红”与“黑”的抗争,注定了他悲剧性的命运。
“没人告诉你我那天为什么穿校服吗?我是为了爱情,一种不复存在的爱情,我的先祖拉莫尔和玛戈王后敢于冲破世俗约束真情相爱,玛戈情愿冒着名誉扫地的风险,当众宣布她自己有多么爱他,最后拉莫尔被送上了断头台。当时她才二十岁,他们一见钟情。”
神还原的选角,对白和情节尽力忠实原著。这一版的于连俊美惊人,不笑的时候带着忧郁和阴沉,眼中却有野心的灼灼烈焰,完全就是我心目中的于连。不过,我并不是拜倒在他的颜值下,才为于连写那篇6000多字的辩白文,而是先看的原著,快写好的时候才找这部电影来配图。(咦,仿佛越描越黑……
史上最帅于连
其实我是为了看这部电影才去看原著的,巴黎的贵族小姐一点也不讨人喜欢。电影里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在狱中于连向德·雷纳尔夫人最后的告白,断头台前于连抬头不经意的一瞥。Kim Rossi Stuart真的好美。
kim你好帅~~~~~~~~~~~~~~~~~~~~~~~~~~~·
于连作为一个世所公认的美少年,司汤达没舍得把他写gay掉,就只剩下自我毁灭一条路可走了。
大概童话中的王子就是长这样子的
97版电影还原度真高,也没有糟蹋原著的细节!(不过相比Tim Rossi这种艳惊四座的美貌,我感觉于连是不是应该更接近于科米那种人畜无害天使娃娃脸?两位女主气质非常还原了啊啊啊啊)我还是这个观点:于连的悲剧主要不是阶级问题,而是性格问题。他,一个本质清高的底层知识分子,却要逼着自己用低劣的手段达成目的,早晚会把自己逼疯。就算是生在贵族家庭,他也会是一个愤世嫉俗的不幸者。反而是如此(在年轻美貌的时候,在两个情人的爱中)死去,才称得上真正的幸福啊!
这个版的于连。。。。萌
男女主角的脸实在太完美了,像从神话中走出来的一样,可惜他的肮脏内心完全不像他的脸般美好,而她的纯洁善良却比她的美丽还要动人。
身处乱世,于连从小就有远大的理想,虽然出生卑微,但他仍怀有着挤进上流社会的幻想,并为此不断的做着努力
男主角好帅
想当年我还把这个都录下来了。那个时候的Kim Rossi Stuart真是美貌惊人啊
小时候觉得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帅的男人。
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看的,都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不是这一版。但是记得男主非常帅,所以看得很开心,尽管这个东西很悲剧。
我自从看到你以后 什么苦恼都没有了 我只有爱情 我甚至于超过爱情 我对待你跟对待上帝一样 只有尊敬 爱戴和服从 如果你对我说 露易莎 你把这个哨兵杀死 哦我会毫不犹豫的把他杀死
男主角狂帅!女主角极高贵!
【明天我就要上断头台、今晚你敢不敢做我的情人?拿走我的头颅、你要亲手埋葬。什么是爱和恨、得到和割舍、名誉和尊严?死之前的这一切比死更悲哀。】
出身卑微天资过人、心高气傲仇富蔑穷、愤世嫉俗野心勃勃(崇拜拿破仑、要名不要钱)、头昏脑热冲动自毁、前途无望只求速死、虚伪肮脏世容不下洁净真诚生……这孩子真是好傻好天真(喂,又自顾自怜说你自己了)
本来以为先看过书才看电影会忍不住对角色的挑选有所不满,可是当于连一出现在镜头中,神啊,于连就该是这个样子滴~~~甚至好长一段时间都让我认为这才是帅哥的标准~~~卡罗尔演的市长夫人很有气质,典型的法国女人,确实够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