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兰宣言》第一次提出“父母有自由负责决定子女数量和出生时距之基本人权”,这是人权历史上关于“生育权”的首次明文规定。
作为一个关于“生育权”的纲领性表述,它无疑是伟大的,然而在具体生活中,关于“生育权”遇到的种种具体问题,显然又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比说,一个婴儿从受精到分娩,在这中间的大概十个月时间里,人类是否有权终止这个生命体的继续生长,即所谓的“堕胎”合法性,关于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宗教和国家,可以说存在着千差万别的规定。
在我国,基于人口发展的需要,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堕胎不仅不被禁止,甚至还有政策上的鼓励,计划生育政策,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国家的一种强制性堕胎行为。
然而在许多欧美国家,由于宗教的强大影响之下,堕胎一直以来都被视作一种犯罪行为,不过随着宗教势力的日渐式微以及优生优育的观念普及,堕胎在很多西方国家也被有条件地允许存在了,在美国,法律规定婴儿在生长的前24周之内,可以被终止妊娠。不过事实上,因为种种不得已的原因,很多孕妇在明知道肚内的孩子已经过了24周,依然要终止妊娠,这就是电影《戈斯内尔:美国连环杀手》的故事背景。
戈斯内尔是一个黑人医生,他在美国费城的兰凯斯特大道3801号开了一家私人诊所,警察在一次“钓鱼执法”过程中,意外得知这家诊所用的很多处方药都是通过非法ID购买的,更令费城警方惊讶的是,在诊所里还死过人。
美国联邦毒品调查人员本来想全盘接手这个案子,但是因为涉及到了凶杀的可能,于是费城地方警察被允许协同调查这家诊所。
一天晚间,在全副武装之后,他们带着搜查证,突袭了这家小诊所,这时戈斯内尔医生还没来上班,只有几个护士在里面值班,见到警察到来,护士们显得有些惊慌失措,她们纷纷跑到病房,似乎想掩藏什么东西。
警察赶紧冲进各个诊所的楼层,寻找犯罪的证据,虽然他们并不知道一个小诊需要干净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合适,不过戈斯内尔医生诊所的杂乱差,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认知底线。在楼道,楼梯间和办公室里,各种垃圾袋子堆得满地都是,在冰箱里,他们甚至看到了婴儿的脚掌被收藏在容器里。这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到目瞪口呆。
不过面对警察的突然来访,稍后来上班的戈斯内尔医生倒显得淡定从容,更牛掰的是,在第二天警察搜查他家的时候,他居然当着警察的面,弹奏起了欢快的钢琴曲。在对戈斯内尔诊所护士的问话中,警方渐渐掌握了戈斯内尔医生的职业操守,只要患者给钱,不论婴儿多大,他都可以给做堕胎手术,但是与正规的堕胎手术流程(婴儿先要在体内被注射死亡才可以被引产出母体)不同,他是直接把婴儿引产之后,再用剪刀剪断婴儿的脖子。
不过因为口说无凭,在最初的法庭争辩中,警方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直到他们在一名护士的博客中,找到了一个婴儿的照片,这个婴儿的大小,用戈斯内尔的话来说:“它已经大到可以陪我走到公交站台了”。而它正是众多被戈斯内尔医生引产杀死的婴儿之一,警方甚至还在护士的手机里,发现了当时录制的视频文件。
铁证如山,大陪审团最终认定戈斯内尔3项一级谋杀罪名成立,1项过失杀人罪,21项非法晚期流产罪,以及211项违反了24小时知情同意法罪。法庭最后的裁定,戈斯内尔医生被免除了上诉权,但避免了死刑并被判无期徒刑,不得保释。
前半段有点闷,后半段还是挺精彩的,挺好的题材没拍好,不过感觉导演的意图也不是为了拍的多好看,就是当作纪录片抨击一下这个事件而已。至于事件本身实在不好过多评价,非常多的社会因素综合起来导致这个事件的出现。另外~美国怎么动不动就涉及好几百条罪………好可怕片尾曲好评~有人知道麻烦私我
A case not about abortion?!?较之真相的结果和影响考量下,一个个具体个例天然与社会政治议题相联系,由此判别两个层面的斗争及局面掌控力,不做联系的客观判断所体现出的影响(非真实立场)本身宣告了一种可供发挥的修辞论证空间
就是看了一集加长版的美剧,但我就是喜欢这种风格。。。
虽然拍得平了,但想到这是真实事件,就已经很愤怒。如果不是那条片段,那个人还可以逍遥法外,几十年啊,多少生命啊!!
电视电影。加长版的CSI/CM,讲述警方追查非法堕胎的医生,从剧情到人物都苍白无聊。
对于堕胎流产是否是“犯罪”,却需要看的是这个国家的道德边界在哪里;庭审中不忍给出受害婴儿ABCD的图片或视频,电影结尾却提醒可以在官网上查看真实照片,真是讽刺!(官网地址:https://www.gosnellmovie.com/ )
故事本身吸引人,不然这法制栏目剧质感的片子真的看不下去。
这片子才是真正的美国伟光正,电影版美国法治进行时,所有场景都和湄公河行动中公安部的摆拍有着换汤不换药的粗糙感,后者全都采用统一的镜头调度,或让主角人物处于中央分隔画面,或以人物为轴转动,这里则是打光都一概过度,已经媲美TVB剧室内戏那种质感了,以至后续剧情中出现人物接收电视台采访的片段竟然没有任何应有的违和感,大量对案件的还原通过台词背出来,被捕的护士起身给警察在白板上分析违禁药物的流通渠道实在是天雷滚滚,电影质感什么的根本不存在。亮点反而还真的是因为题材本身,别的影片因为往往去直接对抗或者回避司法部门执法时的场景,司法部门在处理社会热点话题时的棘手感和掣肘感反而在这部从警察和检察角度出发平铺直叙的片子熠熠生辉和与众不同。这点配合上剧本对政治正确的规避(黑人吐槽黑人racism),也是一种完成
真實事件。一個變態可以作為墮胎醫生為孕婦墮胎來獲得快感。20年如一日的墮胎殺掉幾千個嬰兒。
6/10 了解事件为主要观影目的。
影片似乎应该从更好的角度去切入这个案件:这些孩子假如正常出生,他们的命运会是怎么样的?而如果仅仅是起诉和判决一个杀人犯,看似是很简单的,实则留下了一大堆未能解决的问题。
作为电影而言,演技掉线,节奏掉线,两极化过分渲染。至于事件本身,不做评价。
“堕胎”这个话题牵扯了医学、法律、伦理太多面的问题,先不提及如何界定堕胎是否正确。Gosnell一案所牵扯的不过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杀害超过24周以后的胎儿(美国法律界定为24周内)是否成立谋杀罪。犹记Gosnell一脸冷血地看着Baby A: "This baby is big enough to walk me to the bus stop.", 下一秒就抄起了剪刀... 无数的胎儿在Gosnell手里被赋予短暂的生命之后被无情谋杀,他和纳粹恐怕只隔了一件手术服...
这么个好故事 竟然拍得这样平淡 就像好茶喝出了白水味 隔壁犯罪心理哪一集都比这个拍得好
纪录片现场还原风。5
BABY A的照片即使没看到也令人无比难过。所有人的表情里都写着guilty。群演敬业!
怕不是pro life反堕胎人士投资拍摄。。。
几场重头戏剧本都太弱了, 整场戏显得苍白无力
the picture of baby a, see: http://www.gosnellmovie.com/babyboy/
原来堕胎是这样子做的,把婴儿扼杀在妈妈的子宫里。强烈建议主张合法堕胎的人仔细观看这部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