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的是2001年美国遭到基地组织的恐怖袭击,让美国人大吃一惊,本来号称世界上最强大最富有最安全的国度,却被打了一闷棍。一时间,美国国内的爱国主义情绪陡增。在这种形势下,美国入侵阿富汗。首先派出了绿色贝雷帽部队的纳尔逊上尉率12人,利用各类当地军阀与塔利班组织的矛盾,共同对付塔利班,用三周时间,打了一场漂亮仗。影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讲述了这一仗的过程。可以作为一个战例来看。
这无疑是一部美国的主旋律电影。从十二勇士的爱国热情和好战情绪,到指挥官拿出911的弹片送给纳尔逊,都是意在把士气提高到意识形态的层次,使得士兵们不光要当炮灰,还要知道为什么去当炮灰,最终要主动乐意的去当炮灰。整个影片拍的中规中矩,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也没有很烂的场景。以我的看法,影片最可看的就是真实。
在阿富汗那地方,群山叠嶂,大漠无边。这可苦了美国的勇士们,他们不得不抛弃那些现代化的汽车和坦克,骑上了战马。21世纪的装备和19世纪的战场交织在一起,给影片平添了许多色彩。衣衫褴褛的贫民,透风的茅屋,夜间的篝火,也使得爱看西部片的朋友似曾相识。战场上,一边是接受了现代化教育现代化训练的绿色贝雷帽,一边是拿着毛瑟枪的阿富汗农民,一边是盼着打完仗赶快回家的美国大兵,一边是勇气十足漫无边际的乌合之众,战争的不对称性立马显现。
其实12勇士所担任的任务主要的并非是冲锋陷阵,而是前进观察所的角色。根据近距离观察战场,指挥B-52轰炸机投弹。在美军通常构想中的现代战争,B-52做为战略轰炸机,一是携带导弹或核弹远程攻击,二是对目标实施地毯式轰炸,大面积的杀伤敌人。而在阿富汗的山地地形上,地毯式轰炸起不到什么作用,杀伤效果并不大,主要是震撼作用。看资料,炸弹自身的杀伤力只有爆炸范围的3%。但是它的地震效应和爆雷似的声响会使对方士兵发疯。即使你没有被B-52投下的炸弹击中,但是只要听到声音就能使人毛骨悚然。轰炸结束之后,地面部队再进入战场收拾残局。影片中所描述的12勇士不顾死活冲入敌阵的场景,貌似有些夸大了。
再看装备。美国士兵在阿富汗单兵负重53公斤,除了防护设备外,要携带420发子弹。整个一套行头价值3.6万美元。而给特种部队装备的一套夜视仪就价值6万美元。这样的装备,很适合防御战和阵地战。如果发动进攻,诸位想想,那些当兵的就像背着个一百多斤的银行保险柜去冲锋,没跑几步就只剩下喘气了。所以地面部队的进攻速度和有效性都令人怀疑。
在影片中,与美军合作的军阀杜斯塔姆对纳尔逊这样说:“你上面有很多人,我上面只有神。”真是一语中的。他说出了伊斯兰世界中穆斯林们的精神状态。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中,人们对偶像的崇拜程度有很大区别。耶稣基督没有教人去怎样杀人,释迦牟尼劝人行善,咱们的儒教更是温良恭俭让,只有伊斯兰教比较极端,具有攻击性。如影片中所表现的,说女人不能受教育,要消灭异教徒等等都出自《古兰经》。同《论语》是孔子的言论集一样,《古兰经》其实是穆罕穆德的言论集。这其中的区别在于,《论语》的受众多是知识群体,他们把孔子至多看成是“至圣先师”,在接受孔子的观念的同时,也理性的扬弃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如“唯女子与小人难养”、“吾不如老圃”等等。而《古兰经》的读者多数是没受过多少教育的普通民众,他们信奉的是“安拉是最高的主宰,穆罕穆德是他的使者”。《古兰经》就是他们的精神源泉。《古兰经》上的一句话,就是一言九鼎。什么合理不合理法律不法律,照做就是了。所以从罗马时代,到抵御十字军,到今天,他们对世界上的大多数族群一直是不停的反抗。这其中,有弱者对强者的抗争,也有盲目的杀戮。几千年來看不到任何进步。
仔细想起来,美国也一样。911之后,美国社会上掀起了爱国主义狂潮。美国人民中那种不畏强暴,高度的荣誉感,爱国主义和英勇的牺牲精神确实令人钦佩!然而很少有人想过:为什么这样大规模的恐怖袭击首先是针对美国的?是谁赋予你们美国充当“世界警察”的资格?我不否认,在美国国内人们还是比较充分的享受着民主带来的安定自由和快乐。然而在国际上,美国欺负人惯了,凡是不合自己口味的,便施以大棒,搞颜色革命,搞经济制裁,搞政权颠覆。说到底,是在用欺凌他人的手段去谋取自己的利益。这和那些伊斯兰极端主义者的行为有什么区别?即便当了警察也没有胡乱执法的权力,当然也要做好准备由此承担的代价。实际上,那些极端主义者所反对的,并非是美国和西方世界的现行制度,而是用邪恶的办法去惩办邪恶。如果人们对这一点没有反思的话,那么这个世界永远也不会有安宁。
影片最后,纳尔逊用老大的口吻对杜斯塔姆说:“你做了正确的选择”。好在杜斯塔姆除了是个军阀,还是个少有的头脑清醒的人。他毫不犹豫的对纳尔逊说:“正确的选择?这里没那回事。这里是阿富汗,许许多多帝国的坟场。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就算你们也一样。美国将成为这里的另一个族群。如果你们离开就是懦夫,留下来就是我们的敌人”。最后的事实证明,美国选择了“懦夫”这条路。
影片拍摄的风光很出色,即便是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拍出了“大漠风尘日色昏”的诗意。战斗场面也拍的很好,刀光剑影枪林弹雨,都很真实惨烈。
本人评分:7.0。
1960年,美军取消了骑兵编制,骑马打战的时代其实早在几十年前就已成过眼云烟。
但在2001年,12位美军战士却在马背上给了塔利班人员重创,基地组织把此次交战称为“最惨痛的失利‘’。
这次反恐战争的开端大家一定都不会忘记,就是美利坚建国以来所遭受的最大一次袭击,震惊世界的911惨案。
最新影片《12勇士》(12 Strong)中,男主角米奇·纳尔逊在家里的电视上看到了双子塔被毁,他急匆匆地拒绝了升迁的机会,重回部队,担任队长,带领12位勇士,执行了一次对美军意义重大的打击任务。
主角,队长米奇·纳尔逊由雷声扮演者,锤哥克里斯·海姆斯沃斯饰演,他在影片里褪去了神的外衣,回到了陆地上,给我们呈现了那场机密任务的始末。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都有一个问题,在改编和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天然的矛盾,还有如何取舍现实事件的长度和保留那些细节,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影片的质量。
过度改编会给人遭受欺骗的感觉,而如果完全尊重现实又会令人乏味,
电影的确来自现实,但是只包括乏味之外的一切。
《12勇士》最大的噱头无疑是在现代战场上重现两个时代的兵器重叠,在阿富汗的山谷中,战马居然和坦克相互冲撞,火箭炮成为了马匹冲杀突破的障碍,当美军战士在马匹上手持M16冲锋枪时,那种奇妙的混搭错觉直接勾起了观看的欲望。
另外,《12勇士》还通过美军的攻击策略,让我们一探了当时阿富汗的地缘势力情况,再现了“这里是阿富汗,许多帝国的坟场”的异域特征。
米奇·纳尔逊所属的ODA 595小队,俗称绿色贝雷帽,是美国陆军特种部队。《12勇士》的第一幕极为简单,通过军人们与家庭的告别丰满人物,为安全“回家”和战斗的危险制造冲突,同时以911的惨烈画面树立战斗的正义性。
很快,以米奇·纳尔逊为首的12人队伍就深入到了阿富汗腹地,他们准备和当地的军阀,同样与塔利班为对手的杜斯塔姆将军进行了合作。
杜斯塔姆将军从17岁起开始与俄罗斯交战,当时已经55岁,会多国语言,在阿富汗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除了塔利班外,还有一支军事力量影响着战局,所以加上美军,一共有四支势力左右着战局,美军联合了其中两支,一同对抗塔利班,但这两支势力之间也摩擦不断,局势相当微妙和复杂。
米奇·纳尔逊12人与杜斯塔姆将军200人的军事力量需要对抗塔利班近5万人的武装。
他在给美军将军的邮件回复中这样描述:
“他们每个人的AK47只有10发子弹,连狙击手的弹药也不到100发,还得忍受着干渴和饥饿……我亲眼目睹这些骑兵,翻山越岭,去攻打塔利班的据点。冲锋时他们往往顶着枪林弹雨……”
塔利班和基地武装分子装备有30余辆坦克和70余门火炮,而他们甚至无法为12名美军战士每人提供一批战马。
力量对比悬殊,但威风凛凛的特种兵们一句话就点燃了情绪:
“人数五千比一,这叫随便打,都是靶。”
当然,几百人对几万人发起攻击的壮举史上少有,温泉关300勇士,巴拉莫守卫战都以正义一方全军覆没告终,记忆中只有《三国演义》里,魏国猛将帅才张辽率领300骑兵勇士威震过一次逍遥津。
美军当然不会只依靠12位特种兵和一位有几百人实力的当地军阀,全天候制空权是他们的王牌杀器。
地毯式轰炸,来自天空的精准轰炸可以最快时间内摧毁塔利班的军事力量,所以米奇·纳尔逊一行人一开始的主要任务就是为轰炸机定位,待一阵狂轰乱炸后,杜斯塔姆将军的骑兵部队再去收拾残局。
整个任务的目的是把塔利班赶出城市,不给他们在冬天积蓄实力,训练士兵的机会,完成任务的期限只有3周,圣诞节之前回家。
可就像老斗士杜斯塔姆将军说的那样,
“我制地,你制空,你们有制空权,但战争是在地上赢的。”
高潮大战中,面对死守谷地的塔利班武装,米奇·纳尔逊必须以正面突袭的惨烈方式获取胜利。
剧情在这里埋下了一个焦虑刺激的冲突,
塔利班的火箭炮几乎以压制性的优势阻断了米奇·纳尔逊的突袭,骑兵伤亡惨重,而火箭炮填装一次弹药需要两分钟时间,于是高潮对决自然是骑兵冒着火炮向前进,
能够活着横枪立马到火箭炮前就算胜利,
骑兵战坦克,骑兵躲子弹,骑兵胜火箭炮的“穿越”一幕就此“横空出世”。
《12勇士》虽然没有经典战争片的厚重感和反思性,但还是比较合格的在人物之间制造出了化学反应,体现了出了人物的成长和变化。
比如黑人美军士兵和阿富汗小男孩之间的相互守护。
小男孩与美军士兵如影随形,一开始让士兵反感,老练的长辈说出了缘由:
一个美军士兵的生命可抵500名当地人,不是悬赏10万美金那么简单,而是如果美军士兵阵亡,美军有可能就不会再提供帮助,所以小男孩的任务是保护美军士兵,如果任务失败,他可能被“诛九族”。
黑人士兵在了解到缘由后,开始和小男孩逐渐拉近了关系,甚至形成了类似兄长之间的情谊。
小男孩好奇的吃着美国大兵带来的资本主义世界的甜食时,我们才能感到战争之外的片刻柔情。
影片最具矛盾的,其实是男主角队长和将军杜斯塔姆之间的拉扯。
两人都想获得实际的战争控制权,队长从没有实战经验的战士变成了他口中的“有杀手眼神”的战士;
而杜斯塔姆也识大局的和对手暂时保持了联盟关系,放弃了一座城市的控制权,
两人都获得了成长。
杜斯塔姆的名言也令人记忆尤新,
“你的天上有人,而我的天上只有神”,
片尾他告诉队长,
“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美国将成为这里的一个族群,如果有人离开,就是懦夫,但留下,就是我们的敌人。”
他意味深长的接着说,
“他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朋友”。
2014年,杜斯塔姆将军出任阿富汗副总统,和纳尔逊的友谊保持至今。
战后,米奇·纳尔逊12人全数归家,军事战略家预计需要耗时两年完成的任务,小队三周就神奇完成。
由于是机密任务,整个小队低调回家,未受到任何英雄仪式的欢迎或公开致意。
虽然片中,12位勇士队这场任务总是跃跃欲试,眉飞色舞,视死如归的,但我们知道,战争永远不值得歌颂。
12勇士算是典型的战争片的负面教材了,特效,剧本什么的搞得都像一部要干大事的片子,但面面俱到的讲述方法却让电影传达的价值观浮于表面。。
整部电影看下来感觉就是什么都想讲到,却什么都没讲到位。从美国大兵们的爱国热情,士兵家眷的儿女情长,到乱世将军的个人魅力,错综复杂的政治局势,到主角的成长,到正义邪恶的两派势力,导演想表达的方面相当丰富丰富,但一大堆不错的想法杂糅在一起却难免看起来不够到位。
其实看看每一部优秀的战争片,想要着重体现的东西总是就那么一点点精髓。战争的复杂哪有那么容易概括。从黑鹰坠落.阿甘正传.拯救大兵瑞恩.地雷区.血战钢锯岭.都是从惊鸿的一瞥来描述出战争的侧影。而每一瞥的内容里都是值得深思的人性光辉。
有点可惜导演浪费这么优秀的选角和特效。
不过骑着马扫射和拿枪都不够利索的将军还是有点想吐槽吐槽😢
当代美式个人小集体英雄主义,911事件后激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之一,进驻阿富汗打击塔利班,美国人的视角无可厚非,以保卫国家安全为名出战,以圣诞节前家人相聚的人本主义小目标结尾,595分队完成了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场面激烈过瘾,愿世界和平,再无纷争。女子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现世安好,祈佑。
本来不想多说,具体情节不分析不让发布。1、几处接敌场面,显示“特战队”严重缺乏训练和经验。(1)轰炸后没有以战斗警戒方式搜索战场。(2)敌兵投降时也缺乏战斗警戒。2、太杂乱,什么都往里面装,结果都没有演绎好。3、杜将军才是地面主力,结果拍成了可有可无的配角。看上去最多一两百人的样子。4、……
看了短评第一条,为啥这么简单的问题会收到这么多的赞?
影片设定在911之后,早出发前就有所交代。之后,在营地,平头长官威廉给锤哥一个钉子,说的是from the tower,很明确了吧这就。
在阿富汗,队员们也不只一次的说过,如果我们不能成功,那么惨剧将会再次发生在美国本土。
由此可见,这次行动的动机不仅仅是爱国主义那么简单,而是美国在911之后对基地组织首次报复行动,完全可以解释队长对将军说的“你带我找到基地组织我会告诉你什么叫杀人”(记不清原台词了)以及队员在接到任务时候的兴奋。
这就好比我们在提起侵华战争时的愤怒,不是爱国主义就能概括的,还有同胞被杀害的悲痛与后怕。
至于阿富汗战争的原因,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层面,当然要立牌坊了,证明自己的正义。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报复这个理由在电影里士兵的立场上完全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动机。
锤哥眼睛都瞎了一个了当然不会有杀手的眼神咯
3.75/5 最多。一股「超英」味道。
电影忽略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为何要去?为何而打?人物动机只能用爱国主义来概括,发动战争的解释更像是官方报道。我并不否认电影中主角们的英勇行为,但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美国政府,十五年后的今天还将美国政府发动阿富汗战争的目的归咎于打击恐怖主义与维护正义,只能骗骗孩子罢了。
抗穆神剧。正巧这两天在看罗宾·摩尔的搜捕本拉登,这种商业战争动作大片完全是另一种层面的东西,历史真相战场真实什么的就别指望了,看个热闹看个爽就行。
这里是阿富汗,帝国的坟场。
关于美国士兵和阿富汗士兵合作的部分写得不错,有层次,有探讨,但是整体上真的是一部拖沓并且没啥带入感的电影,场面也是马马虎虎,这类主旋律现代战争片要不看齐《美国狙击手》,要不看齐《拆弹部队》,像本片这么中庸的真的没啥存在价值。
和《勇往直前》一个模子的主旋律拍法,槽点很多,比如没骑过马的大兵初次骑马射箭也能一枪一个准,比如关键时刻空中支援总没油...迈克尔·珊农角色太过鸡肋。加一星给两位主角以及当代战争片中“骑兵”形象的罕见呈现。不过就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越战电影一样,估计类似的片子美帝还会继续拍个不停。
如果你死了,被杀、被俘虏、被审讯折磨,甚至都没人知道你曾经存在这世上,除了那些在暮光里在堪萨斯的某处围栏观看牛仔竞技的人们,他们不经意的念叨,”还记得那个Nelson家的男孩吗?”“嗯,他咋了?”“死了吧,我想。”如此这般,直到没有人再记得你曾经在此时此刻的异国他乡。
三周打完回家过圣诞,真实事件要真这样挺厉害,电影中规中矩,骑马突突突在电影里不算新奇,那群猩猩也干过。12壮士只着重锤哥一人,不明白为啥要找迈克尔.珊农和迈克尔.佩纳这些演技派来演些毫无特点的角色真是浪费,最出彩反而是那个阿富汗大叔,“你们美国人离开就是懦夫,留下来就可能成为敌人。”
因为是真人真事更加令人觉得不可思议和好奇。有着与之前很多后911电影不同的地方。虽然都强调了战争的残酷,但没有浪费很多时间在亲友及战争对战士的影响,单纯地就是如实呈现了这个小分队经历的一切艰险与磨难,以及当地民众如何支持及协助。角度较新,风格类似西部片。锤哥骑马打仗非常帅
战斗场面太失实了,不能忍。
佐德将军竟然叫哈尔(绿灯侠),老婆竟然叫玛莎。
当一个骑马的游牧民族获得了机枪坦克火箭炮这些黑科技。。
计划两年用三周完成! Afghanistan, graveyard of Empires塔利班真能操控人they welcome death, death is where the rich is,所以都是不怕死没想过后路的士兵啊唯一不满意将军刚开始什么一定要用心打仗,跟情境不是很符合. 最后将军评论美国颇真理啊U’ll be cowards if u go,u'll be enemy if u stay.
看到最后也没记住12个人都长什么样,群像塑造得不够好。如果不是片尾真人原型照片很难相信居然是真人真事改编。阿富汗副总统或成最大赢家。比起亮点有限的片子本身,一边是白左为了PC对恐怖极端等词避而不谈,一边是在帝国坟场这种正面战场上把个真事也拍得像YY,这种精分反差更有意思。
战场两步走,第一步轰炸,第二步收割
美帝版战狼,不过阿富汗战争真没什么可洗的,是人家炸了你的楼,但为什么会炸自己心里没点数吗?也感谢中东的乱摊子让我兔有了宝贵的和平发展期。最后这片子最不专业的一点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考虑,战场上都不带钢盔,这一点太业余了。
虽然那种并肩作战和与当地人的情感纽带只是管中窥豹,但至少从另一个角度切入我们之前了解到的阿富汗战争。音效和场面做的可圈可点,真人真事改编值得加一星。
犯我美利坚者 虽远必诛
忠实还原2001年10月的战斗,我美反恐历史上最成功的战役策划和实施,塔利班历史上最惨重得一次战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