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长片,静静地在我硬盘里躺了快十年,居家无事,那些熟悉的旋律又萦绕耳畔。
曾经我以为我很了解Bob Dylan,他获得诺奖时我曾断言,Bob不会领这奖,领了他就不是Bob了。然而事实证明我并不了解Bob,他不仅领奖了,还发表了长达三十分钟的获奖感言…
影片开头就是Bob的童年,然后离开家,去念大学,他没有避讳自己不学习的事实。他认识了一些朋友,然后偷了一些唱片,虽然说偷书不能算偷,但偷唱片那肯定是偷。采访中能看出,亲历者对这一事件已经当做笑谈,how many years must albums sing,before they stolen by Bob Dylan. 一个不玩乐器的唱片收藏者和一个如饥似渴的创作男孩,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都能做出抉择,但物主的心情我们也能理解,他甚至会把自己带入农夫与蛇的故事里。
有一个片段Bob说自己很少想起自己的故乡,片名叫No Direction Home, 这里的Home肯定不是指故乡,应该是一个令Bob心安之处吧。也许年轻的时候就都有那样一个阶段,很少想起家乡,尽管漂泊在外,但总有各种新鲜的东西充斥在你的眼前,恨不得每一分每一秒都去抓住些新的,活色生香的东西。然而在Bob说起这番话的时候也隐含着一层,现在的自己和年轻时想的也许不一样了,I‘m so much older then, I'm younger than that now. Bob生活在一个幸运的时代,他的那么多言论和作为都被摄像机记录了下来,全片有很多类似的前后对比,所谓互联网是有记忆的,看着居然有点好笑,下面试举两例例。
Rotolo说Bob很会抓住机会,在一群人中他一下子就能找到那个话事人,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伙渴望成功很好理解。然而后面Bob为盛名所累,用电吉他被嘘,被Seeger喊着要砍电线(注意用电安全),被记者反复追问歌曲的内涵。有个镜头Bob说我写的是抗议歌曲,我写的全都是抗议歌曲,后面他却要与左派人士们割席。Bob希望成为一个歌唱自己想歌唱之物的歌者,而被奉上神坛之后他却只能歌唱左派人士想让他歌唱的东西。那人家左派人士说了,华盛顿集会你唱火了,现在翻脸不认人了,哪有这种事。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原来你没火,你写刘和珍君,写落水狗,现在把你捧红了,你不写那些了,开始写百草园,三味书屋,社戏了?这哪行!
比较神奇的是Bob居然真的从神坛下来了,然后坚持巡演了那么多年。影片里特别重要的角色可能还有两个,一个是Woody,另一个不恰当的比方,美国民谣的古文运动发起人。他的歌曲里的平民意识,批判思想,激励了多少年轻人,从访谈中也不难看出,有很多人在模仿Woody, 曾经有一个阶段,Bob不是他们之中最好的,即使没有Bob,也会有Tom,Bill站出来,这可能就是群众史观吧。然而在一次旅行后,Bob不仅模仿,他还超越了,属于龙场悟道了。另一位关键人物就是Joan,Joan的父亲是哈佛大学的教授,他酷爱收集民歌,受其影响,Joan对音乐也有独特的品味,听听Barbara Allen就能感受一二。Joan是Bob的恋人+战友,片中她无数次闪过,民权运动中他们如影随形,然而最后因为道路不同分道扬镳,Ten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 you brought me something. 很遗憾的爱情,Without no seams nor needle work, Then he'll not be a true love of mine. Bob 是个非常复杂的人,像他自己说的,他是有背面的,Joan尚且不能完全理解他,何况我呢?
看完他在诺奖获奖典礼的演讲,提到了白鲸,西线无战事,奥德赛。都是我曾经很想去看但没有看的,这一拖,怕又是十年?
人们谈论塔伦鲍勃.迪伦的时候往往有一种很复杂的感觉,他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音乐人,也不仅仅是一个时代的标志。
在整个美国文化中,鲍勃.迪伦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他用音乐抗议后工业社会规则,用态度鄙视大众媒体的虚伪,用赤子之心捍卫音乐的纯粹和力量。
在鲍勃.迪伦的音乐中有一个不变的核心——美国音乐传统。美国的历史并不悠久,和欧洲一些国家相比,美国文化过于单薄和肤浅。
尽管如此,鲍勃.迪伦依然没有放弃这短暂的历史。不管流行音乐如何变化,他始终保持清醒,在传统音乐中寻找创作的灵感和恰当的表达。
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关于他身份的定位又发生了偏移。在乐迷眼中,他是摇滚教父;在激进派眼里,他是自由战士;在保守派眼里,他是传统民乐的捍卫者;在读者眼中,他是吟游诗人。
复杂的身份并没有弱化“艺术家”这一标签,而是丰富了成为“艺术家”的原因。
在他漫长的一生中,他用音乐作为武器,用叛逆和不妥协来对抗这个庸碌的世界。
马丁斯科塞斯的第一部人物纪录片,碰上了鲍勃迪伦,一个60年代起站上时代风口浪尖的文化符号。影片200多分钟,比寻常纪录片要长很多,但呈现的内容仅限在鲍勃迪伦小时候到1966年出车祸后短暂归隐的25年左右的时间。200多分钟说长不长,因为鲍勃迪伦值得展示、研究的东西太多了。
就像迪伦所说,过去并不重要,当下所思所做的才重要。最精彩的部分就是电影本身,一切都在电影里。
故事从老年迪伦口述寻家之旅开始,自然展开迪伦小时候生长的故乡,明尼苏达一个无聊、平庸的矿业小镇,迪伦自己口中想要反抗什么都提不起劲、没有目标和方向的地方。任何一个年轻人自然都要逃离这样的地方,更别提迪伦这样被两个女孩唤醒了自身诗意的艺术家。无聊和平庸对于艺术家来说似乎更难以接受。
反抗的本能几乎贯彻了迪伦的一生。从离开家乡小镇开始,到拒绝成为民主运动的代言人,后来拿起电吉他,拥抱当时还属小众的摇滚乐,甚至包括诺贝尔文学奖(电影制作完成时还没发生),迪伦甚至都没有亲自去领奖。
看到粉丝以各种攻击性的词语咒骂迪伦时,不禁莞尔,摇滚乐所代表的反抗、反权威还没有被广泛接受,大众的喜好和品味真是令人无法捉摸,谁也说不清当下什么是主流,未来又会有什么新事物走上风口浪尖。
“我看到的杰出艺人,让我想起而效之的演出者,他们都有个共通点,就是他们的眼神。他们的眼神仿佛在说“我知道一些你不知道的事”。我想成为那样的表演者。”——鲍勃迪伦
迪伦到纽约格林威治村加入到民谣歌手的圈子里时,还是个默默无名的年轻人,像海绵一样吸收着优秀歌手的特质。
在短短几个月内,迪伦掌握了极高的吉他弹奏技术,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大家只能归咎于音乐圈最神秘的传说,在一个十字路口和魔鬼做了交易,以某些宝贵的东西(一般来说都是寿命,迪伦不是)换取了高超的吉他弹奏技巧。迪伦自己当然不会说,这是他的秘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事情。
跟哥伦比亚公司签约,出版唱片,跟赫赫有名的制作人合作,迪伦获取现实世界成功的野心暴露无遗,同时,在商业领域里取得如此的成功还能保持自身的独立与从容退出的轻巧姿态,迪伦对于人际关系、利益翰旋的把控力绝对是顶尖水平。当然,这些并不是迪伦引以为傲的能力。只有独身踏入他人未曾涉足过的空白世界,使用自己的语言创作出自己的声音,才是迪伦作为一个诗人、艺术家、创作歌手所汲汲追求的。
可能是那个时代的关系,可能是有的人注定会走在人群的前面。
传唱至今的《Blowin' In The Wind》是年仅21岁的迪伦写出来的,无法解释为何这样年轻的人拥有这样惊人的才华和创作力,至少,年轻迪伦对周遭世界的洞察力和深刻思索,绝对不容小觑。
20出头的迪伦获得了无尽的声誉、金钱、影响力,站在了世界的巅峰。这是那个年代的奇迹,也是音乐圈的小范围普遍情况。音乐就是有这样的能力,所以美国大多还在上学的小伙子都想成为摇滚明星。披头士4个小伙子也是在差不多的年纪就跟迪伦站在了同等的地位,甚至还要更压迪伦一头。某一刻迪伦遇到记者的诘问时,忍不住反问“你怎么敢问我这种问题,你敢去问披头士吗?”作为影响了披头士歌词创作方向的老师,迪伦自己对披头士攻占美国的现象内心多少也会有点不平吧。
影片里,诗人艾伦·金斯堡提起过,他因为迪伦的关系第一次见到披头士,在那个房间里的某一刻他忽然意识到,这群站在世界巅峰的年轻人,对自己的内心和所表达的充满了不确信。老年迪伦也说,艺术家不能让自己处于一种完成的状态,而应该始终接受变化,自身也随之变化。几十年过去之后,我看到老年迪伦的内心似乎依然有很多的不确定。
面对记者对唱片封面是否有特殊意义的询问,迪伦说只是随意的选择。曾经和马丁路德金一起站在广场向世界传达声音的迪伦,站在世界巅峰的迪伦,面对时代和世界的混乱和无序,也许更能体会到自身能够改变的东西太少太少,个人终究只是时代海洋的一滴水。他更想大家单纯地以一个创作歌手的身份被接受,不想承载太多的身份和责任,或许如他所说,政治并不重要,他不看重。
部分采访者回顾迪伦年轻时候的经历时,有的说迪伦偷了人20多张稀有唱片,还有的说借了人400多张唱片没还,琼贝兹埋怨迪伦后来没有邀请她一起在舞台上表演,他只想自己独占整个舞台。这些应该都是发生过的事,也是少见的会暴露迪伦这个符号还是一个人的证据。
我最喜欢也最觉得好笑的一个场景,是影片接近结尾时,迪伦坐在车里跟车窗外的凶恶小粉丝斗嘴,死活就是不给签名。在被当作偶像之前,他首先应该被当作一个人来礼貌对待。
另外,影片里没提到迪伦对一些药物的使用,在那个时代创作者依赖药物来进入某种神秘的境界,取得灵感,似乎是普遍状况。当然,作为公之于众的纪录片,这也是不合时宜的。
最后,关于电影的名字,我觉得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来老马对于迪伦这一符号的思索和总结:迪伦不是人,地球不是他的家,这辈子就是在路上的命。
作为一个乐迷、影迷、粉丝,我非常感谢迪伦与老马创作了这么精彩、引发思索的艺术作品,让我得到享受和抚慰的同时,他们自身的思索和选择,也为我自己的人生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参考。
Poetry is words that are empowered that make your hair stand on end that you recognize instantly as being some form of subjective truth that has an objective reality to it because somebody’s realized it. Then you call it poetry later // 1h23m
A bunch years from now, all these assholes are gonna be writing about all the shit I write, I dont know where the fuck it comes from I dont know what the fuck its about and theyre gonna write what its about //1h41m
首先作为一名老Bob的歌迷,给五星那是一定的。婴儿肥,邋遢,公鸭嗓,怪异起伏的调调……喜欢果然是盲目的。还在不停的悔恨4月没能去北京听场他的演唱会时,一晃竟也过去半年了,也不知他有生之年我是否能如愿以偿的去听场现场。p.s Joan Baez这老太太咋越老越好看呢- 0 -真是是个有范儿的老太太啊
除了黑帮片犯罪片传记片,马丁·斯科塞斯就喜欢拍点儿音乐纪录片。而且拍的都是传奇大拿。这部三个半小时鲍勃迪伦纪录片说实话挺不错的,集中展现了鲍勃迪伦成名前后的那段时期,也可以叫《60年代的鲍勃迪伦》。访谈、音乐、演唱视频穿插剪辑。不过对鲍勃迪伦没有热爱之情的我就不怎么感冒了
一个人的历史,也是一个时代的历史,也是一段传奇的历史···吹口琴的男人好迷人···How does it feel,to be on your own,with no direction home,like a complete unknow,like a rolling stone?
why would i become someone you are expecting me to be?
长达3小时的纪录片。个人觉得比我不在那儿要好。大量的原始影像资料。穿插大量的乡村,蓝调,民谣歌曲。大量的人物访问实拍。很纯粹地记录了鲍勃迪伦半生的音乐旅程。值得收藏。
乔布斯无比崇拜鲍勃迪伦,就像鲍勃迪伦无比崇拜伍迪革西一样,看起来鲍勃迪伦倒没有那么喜欢乔布斯,不过这部纪录片仍是Apple presents。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家庭背景,都是辍学生,依靠伟大的个人魅力和才能引领时代。偏执、自负却善变,他们本身就是艺术品
我終於明白妳為什麼如此愛他了!
作为纪录片接近完美..以前不感冒的Dylan原来也很酷!娱乐媒体不管哪个时代都一样让人想扇他们~
年龄,只会给没有内在气质的人带去为难和困扰,而他们是不老的。
细致而客观,可惜以前对他不了解。。
说话都想唱歌一样好听~老了有点儿像chancellor 我不是故意的 哈哈
除了确实是了解文学史/音乐史/社会运动的一课之外迪伦对我来说主流得有点无聊(还不如读迪伦托马斯
长的又帅唱歌又好听又会弹吉他
斯科塞斯关注点更多在迪伦的音乐形成和转变,其他懒懒一表,不太有感触。他被拥趸为民众期待的政治领袖,差点走上天朝艺术家的道路。他朝着上方,张狂歌唱,像是面对一面涌上来的石墙。感激那场车祸,拯救了他,也清醒了民众的狰狞可爱的憨样。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07j_cTKPYCs/ B面: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XREe-T6-BHQ/
how does it feel? like a rolling stone!
歌曲基本上都是准确的,可是电影从头到尾都没有提Edie,对工厂也只闪过了一个镜头,马导和滚石乐队那么熟,对工厂却讳莫如深,真是匪夷所思啊
虽然吧我第一次听bob dylan这名的时候大哥已然七十多了= =不过我那会儿看过的所有关于他的书、照片还有听的所有歌全都是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所以我每次看到他七十多岁的样子都有一种特违和的穿越感= =不过还是太喜爱大哥的声音和各种萌!!!他那声配上口琴和吉他high的不能够了简直!!!
马丁大叔不止是影迷还是乐迷哦
你本来要的只是鲍勃.迪伦,马丁.斯科塞斯却给了你鲍勃.迪伦和他的时代——这就是老马丁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