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好长,耐着性子看完的。这男的属于早期的pua吧,连续pua了好几个,他杀的那些姑娘们也真是倒霉,也看出来美国约炮方面的开放程度那么早。女主真好看,那么想奥黛丽赫本,长的一张天真可爱用不衰老的脸蛋。男主对于真实案件中嫌疑犯的还原度真高啊,看来是前期没少做功课,演技还是挺到位的。这电影是想告诉大家那些变态杀人犯平时看上去也和普通人一样是么,所以一定要多注意,别相信陌生人
进入五月,网飞又开始投入制作更多的电影和电视剧,这其中就包括了5月3日即将播出的万众期待的《极端邪恶》这部电影。这部由男神扎克·埃夫隆和古典女神莉莉·柯林斯主演的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传记惊悚电影为我们讲述了美国历史上最令人闻风丧胆,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泰德·邦迪(Ted Bundy)的故事。故事通过莉莉·柯林斯饰演的泰德的前女友的角度来讲述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连环杀手的故事。
很多人担心,网飞这次的拍摄是不是有美化连环杀手的嫌疑。毕竟他们请的演员是帅气的扎克·埃夫隆,这个凭借《歌舞青春》获得万千少女心的型男。但是不可否认,扎克长得跟邦迪的确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都非常受女性欢迎。
扎克·埃夫隆表示自己在接受这个出演邀约时,一开始是拒绝的,因为他怀疑这是在拍电影美化这个史上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而且当她母亲听到他要出演泰德·邦迪的时候,吓得手里的碗都掉了。
而且这次电影是通过莉莉·柯林斯饰演的泰德的前女友的角度来讲述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连环杀手的故事,这一点,也让不少人觉得这有美化罪犯的嫌疑。毕竟是女友视角。
那么这个让人闻风丧胆的美国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女性杀手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物呢?
泰德·邦迪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冷血的畜生”,而他所犯下的罪行正好跟他自己的描述完全吻合。
1974年夏天,美国西北太平洋地区的警方陷入了惶恐。在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上大学的女大学生纷纷失踪,而且数量在不断增加。警方对此毫无头绪。
在仅仅6个月的时间内,6名女性被绑架。而两名年轻女性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拥挤的萨马米什湖州立公园的海滩上无故消失的案子,更是让该地区陷入了一片惊慌。
但是这一次最大胆的绑架也为警方带来了第一个最大的破案线索。在两位年轻女性失踪当天,多位女性报道说,自己被一位不明男性搭讪引诱过,但是没有成功。
她们告诉警方这个男性非常迷人,只要手绑着吊带。他开的车是大众的甲壳虫,他说自己名字叫泰德。
在把信息公之于众之后,警方得到四个人的举报同时指向一个住在西雅图的男性:泰德·邦迪。但是警方觉得这个没有犯罪前科的大学生应该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一次就把他排除在考虑范围之外了。
就是这样的判断,让泰德·邦迪屡次逃脱,屡次作案成功。他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臭名远扬的连环杀手之一,在70年代一共杀害了超过30名女性。(真实数量不清)
当时,他把人们玩弄于股中,人们根本没有怀疑到他头上。但是就像他的终审律师说的那样“他就是极端邪恶的代名词”。
泰德·邦迪出生在美国西北海岸的佛蒙特州,之后这里会成为他犯罪的根据地。
母亲在少女时期,未婚先孕,祖父母对此感到非常耻辱。祖父母把他带大。他童年一直以为母亲是自己的亲姐姐。直到大学之后才知道真相。
泰德的外公经常打骂泰德母子,使得他们不得不经常跑到亲戚家里避难。这期间母亲认识了继父,并且带着泰德再婚。泰德对于继父不喜欢,说他不聪明,也不会赚钱。
泰德的童年很少为人知道,他对于小时候的记忆也模棱两可。虽然他自己说自己是个爱跟踪女性的少年,但是周围人却说他年少时非常理性,非常受人喜欢。
泰德·邦迪1965年高中毕业之后进入普吉湾大学,一年之后转学到华盛顿大学学习中文专业。1968年,他短暂辍学之后,又很快转专业去学心理学。大学期间他去了游历了美国东海岸,也就在这个时期,他得知自己一直以为的亲姐姐是自己的亲身母亲。
1973年,泰德被普吉湾大学的法律系录取研究生,但是他上学几个月之后就不再继续上课了。
1974年1月,也就是这个时候开始,美国西北海岸开始陆续出现女性离奇失踪的案件。
泰德i作案并不是谋杀,而是性侵犯一个18岁的华盛顿大学的女大学生。泰德闯入 的公寓,用棍子打晕她之后对她进行性侵犯。她因此昏迷了10天,并落下终生残疾。
之后邦迪杀害了他作案生涯的第一个女性:华盛顿大学的女大学生琳达·安·海利。
泰德在一天早上闯入琳达的公寓,把她打昏之后将她搬上车,从此人们再也没有看到过琳达。她的一部分头骨几年之后在被抛尸的地方找到。
之后泰德继续在这个区域对女大学生下手。并且形成模式:装作残疾或者伪装好,然后骗女性帮他把东西搬上车,然后就顺势绑架杀害她们。
更可拍的是,泰德·邦迪之后还会回到他抛尸的地方,对这些女性的尸体进行奸尸,而那时候的尸体已经腐烂 还会把这些女性的头骨保存下来,作为自己的战利品,每天晚上抱着这些头骨睡觉。
泰德在接受采访时说:“犯罪并不是因为欲望或者暴力,更多是因为想要占有一个人,包括她们的生命和肉体,让她们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就在那年夏天和冬天,一共有7名女学生在犹他、俄勒冈和华盛顿地区失踪。所有被害人都是白人,身材修长、单身居住、留着长发,在失踪的时候都穿的很随便,而且时间都是在晚上。到了10月份,犹他州警察局长路易斯·斯密斯的17岁的女儿也失踪了,9天以后尸体发现了,又是同样的手法,扼死、肛交和强奸。13天以后,劳拉也失踪了,到了感恩节,在山区一条河边发现了尸体。她被一根铁撬打在脑袋和脸上,同样也被进行了肛交和强奸,死亡原因是失血过多。在所有案件中,证据似乎都被刻意消除了。三个州的警察局在一起展开行动。此时唯一的证据就是一个名字“Ted"---"泰德”。
琳·班克斯是泰德当时的梅格女朋友的闺蜜,她在报上读到了有关谋杀案的消息,看到合成的照片后,立即想到自己的男友泰德可能就是凶手。梅格看到以后也觉得如此,但是她不相信这个自己爱着的男人会是一个杀人狂魔。但经过再三犹豫,她最终决定报警。
但是由于警方的疏忽,这个举报被忽视了。泰德再次逃过警方。而就在这一年12月8日,泰德再次行动。这次死者是18岁的卡罗,他告诉卡罗有人好像正在偷她的车,于是他们一起去停车场看。卡罗以为这个人是书店职员,所以并没有疑心。到了停车场,这个男人告诉她自己是警官,要求她跟自己去警察局做一下笔录。卡罗看了他的徽章以后就跟他上了车。但是泰德却把车开往相反的方向,过了一会,他突然停下来,她连车门都没碰到就失踪了。后来警方在停车场发现了一串手铐钥匙,发现就是卡罗手上那把。
1975年2月12日,卡林一家去科罗拉多玩。在途中一个旅店里,一天晚上她发现自己忘了拿杂志,就回房去取,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知道一个月后,在离旅店几英里的地方才发现卡林赤裸的尸体,死因是头部连续受到敲击。几个月以后,在发现之前两具女尸的地方10英里远,又发现一具女尸,后来证实是布兰达,死因是头部钝器击伤。警方在泰勒山区进行了搜索,又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是苏珊,跟着又发现了两具尸体,其中一具就是琳达·安·海利。被害人的死因非常一致,都是头部钝器击伤。死者人数还在不断上升,后来又有5名女性被发现死于科罗拉多。
直到1975年8月16日,犹他州的公路巡警发现了一辆可疑的轿车。在他开灯靠近后,这辆轿车关上灯开始逃跑。警察追上去,命令司机接受盘查。司机的姓名是Theodore Robert Bundy。随后他和另外两名警察对汽车进行了搜查,发现了一根铁撬、滑雪面具、绳子、手铐、电线和一把冰镐,泰德随即被捕。在随后的审查中,警方发现泰德·邦迪于犯罪嫌疑人存在很多相似之处。
警方发现,泰德随似乎过着一种双重生活,充满了欺骗和不忠。但是尽管越来越多的证据都对泰德随不利,他却仍然声称自己是清白的。由于证据不足,法庭只审理了卡罗的案件,泰德显得非常放松和自信。当卡罗哭着指证他的时候,他冷冷地盯着她。后来也因为证据不够充分,因此只被判处15年徒刑,而且可以有条件假释。
在监狱里,泰德进行了心理评价,医生的评价是“精神病倾向、神经质、器质性脑损伤、酗酒、药物滥用、健忘,但是不存在性偏离”,另一些医生则指出,他“强烈依赖于女人”。医生的一致评价是,泰德随对于自己和女性的关系抱有强烈的受辱恐惧。这时警方发现了更多的证据,决定对他提出谋杀罪起诉。
1977年,泰德随被转到加菲尔德县监狱等候判决。Ted越来越对自己的表现不满。他撤掉了自己的律师,决定自己亲自出庭辩护。这时,泰德随拥有一定的自由,于是开始策划越狱。到了6月份,泰德随成功越狱。监狱组织了大规模的搜索,甚至用上了血液追踪犬,但是却一无所获。泰德随偷了一辆轿车,逃出了当地的搜索圈。但是很快他又被抓到,带回了监狱。
在几个月以后,泰德随又一次越狱。在12月30日,他利用天花板爬到大楼的另一边上。他这次的逃跑知道第二天下午才被发现,此时已经过了15个小时。这次他跑到了芝加哥,他的目的地是佛洛里达。在1978年1月中旬,他改名为Chris Hagen,在佛洛里住了下来。邻居对他毫不知情。他的大量时间都花在佛洛里达州立大学校园里闲逛,偶尔溜到教室去听听课,平时就在家里看电视。这时候,偷东西就成了他的另一种生活。
佛洛里达警方此时并不十分清泰德,因此也没有怀疑他。到了2月9日,湖城警方接到报警电话,说12岁大的金伯利失踪了。有人报案说看见她进了一辆陌生人的汽车。8个星期以后,金伯利的尸体在被发现,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就在金伯利失踪几天后,泰德又盯上了14岁大的莱斯利。但是很快莱斯利的哥哥来了,接走了她,然后抄下了车牌号码。他们的父亲警长最后在他们的辨认和警方开枪帮助下,泰德抓捕归案。
对泰德的审判耗时漫长,直到1980年1月才结束。他始终都是自己进行辩护,他非常自信,坚信自己会被无罪释放,甚至一度打动了陪审团。但是证人的证词,以及他在被害人身上留下的牙印最终导致他被判有罪。1月23日。他接受了最终裁决,31日,被判处电椅执行死刑。
他一共被宣判了三次死刑。被害人数一共是28名,但是许多人都相信远远不止这个数。这个数目可能泰德自己也说不清楚。他最后在1989年1月24日被执行电击死刑。
有关泰德·邦迪的书籍、录像、被害人自述数量庞大,他似乎已经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为出名的连环杀手。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凶残程度上,他都似乎首屈一指。 他甚至还是《沉默的羔羊》的原型。2002年的电影直接以他名字命名《泰德·邦迪》。提前他的名字,对70年代有记忆的人,到现在都不寒而栗。
泰德自己在1989年的供词表明,他喜欢在杀死被害人之前,很长时间保持让她们昏睡,而且他总是将被害人尸体埋在在同一个地点,然后经常回去看她们。他不断对警方强调说:“杀死她们不是仅仅为了满足暴力的需求,而是为了占有。当你看着她们身体上最后一缕呼吸离开的时候,你就觉得她们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看着她们的眼睛,你就觉得自己象一个神。”
今天看了电影“极端邪恶”!我感到很压抑,没想到真有这样邪恶的人而且可以伪装得这么吸引人,更可怕的是他居然是学法律的!我很好奇为什么他会突然爱上LIZ而不不对她们母女下手又为什么会有另外一个女人为他生孩子。究竟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是真正的正义?TED的母亲没有发现儿子的任何反常那么他如何变得邪恶了?故事留给我们很多值得思考的东西
她也太美了!這baby face即便有皱纹、极度浮夸的表情也好可爱啊啊啊啊)
说正题,沉重的胶片感还蛮不错的,其中的两主角似乎都是心智不成熟的小孩。女配的,男配的冲动也让人我觉得合理却又毫无理智。一个脆弱冲动,一个冲动偏执。然却事实依旧如此,这才是其中最大的悲剧。每一条感情的动线,细节的穿插,终成所述故事。
剧情的勾连是真的很上头。非常好的给“第三视觉”观看者的教育片。“反差的解读,比什么故意构造的鬼片更恐怖。”这是一种不用可以构建却没有办法否认真是的毛骨悚然。当然也许是因为我偏爱Lily的原因,但我不会否认这是“一整部”的好电影,片尾曲选的很哀伤也很平静抚慰心灵。it’s wort it.如果你对剧情有疑惑,我觉得拍摄成片播放的历史影像的解读是最好的告解。这是一部包含了片尾曲的电影。让你平和的从这撕裂痛苦的真实的邪恶走出。所有的“美化”都只为了最后的单词,那一刻的共情和冲动是你走出电影创作恐惧的钥匙,听完片尾,最终成为一个教育。
p.s看到很多评论,补写,其实这样的你们给出的问题可费解,或愤怒;一切所需要的回答就在最后导演的告白中。給看完后还高喊着“帅”、“情圣”们观众的警告,放在那时代,你们的视觉就是是听审的台下女性/受害者们一样。这未察觉的危险,就是你们放下防线转移注意被攻破的一瞬间。
共情能力算得上是人类比较底层的一种能力。没有共情能力的反社会人格会将社会看成“中文屋”,他们可以掌握“明面”上的社会的规则而无法理解“潜在”的社会规则--道德,
历史上有很多反社会人格的杀人狂。他们足够聪明的意识到显性社会知识文化结构中的空缺,可以充分利用其中的空缺满足自己的‘’欲望‘’。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如果此“欲望”是极端伤害到“道德”的,我们称之为犯罪。
还有一些没有达到伤害道德触碰法律的底线,或者说他们走向了另外一个方向,对人类社会产生出了某种益处。
这些人混杂在社会里我们是无法将他们分别出来的。
如果将共情能力看做是人的基本特征和一些规则的基础的话,具有两种不同能力的人的社会形态,会演化出不同的方向么?
这让我想起正在成长的人工智能,我们将其培养成为我们喜欢的角色,无数的科学家调整和训练它们的参数,让其对大多数人富有“性吸引”,它本身又理性超群,可以学习法律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未来肯定有很多精彩的“AI”杀人狂。
看电影前不要去看或者忘掉你已经看过的真实案件。跟着电影去抽丝剥茧。
1. Zac Efron也开始飙演技啦。
2. Ted有个特点,从来不用yes或no回答问题。他一共说了四次no。一次是第一次被警察拦下来,警察问他是西雅图的吗,他撒谎,信口开河说了个no。三次是结尾的时候,对着Liz的质疑,问他到底是不是他干的,连问三个问题,他连说了三次no。
整个影片过程中,好几次,Ted莫名地就会流露出狠的眼神来。很微妙。Zac演得太好了。
法官宣判他有罪的时候,他马上恶狠狠地瞪着陪审团,还左右打量,好像要把他们的样子记下来......
最后Liz把照片拍到玻璃上时,他第一个反应是微笑(非常非常微妙的微笑)。他继续演戏,说应该是动物干的吧。Liz很坚决地说,绝对不是动物干的。他还是嘴角上扬好像马上就要微笑,很微妙,但是又马上装痛苦说,我不是坏人呀。
但是,这人也很迷。在Carole Boone质问他是不是不爱她时,他扯了一大堆什么要娶她、展望美好二人世界,各种有的没的。就是始终不肯说出那三个字(说谎也不肯)。
3. 法官最后说的那段话真是既poetry又philosophy。毕竟是有27年经验的大法官。
4. Liz的同事Jerry,怎么说呢,反正在电影里像是个乘火打劫乘虚而入的角色吧。也挺可怜。Liz跟他共事多年,完全视他透明。即便因为痛苦、脆弱等等,她选择了他成为生活伴侣,也完全无法爱上他。
PS, 看见热门短评有人说,把主角“拍得聪明帅气风流(还有点痴情是怎么回事)”。我倒认为,这才是导演功力深厚的地方。正是因为这人大部分时候呈现给人的形象是帅气风流聪明,但一想到他竟然犯下那些extremely wicked, shockingly evil and vile的罪行,不就会感到背后一阵寒气嘛。几个地方,他露出那种狠的眼神,都是在演着痴情或风流的戏码当中出现的,虽然只是一瞬间,但也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PS, 自由译者联盟版的字幕就别看了,错误较多,好几处关键性错误。
导演问题最大,他对stock footage和还原史实场面过分痴迷,对角色挖掘和情感控制简直是小学级别的,为了还原史实,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毫无节奏不顾逻辑地瞎闹,又碎又俗的剪辑让两位主演辛苦的表演付诸东流。如果能把重点放在Liz身上多挖掘一些,不要这种悬疑片拍法,朴实真切一点讲Liz的故事会好很多,现在搞成这样子真是捡芝麻丢西瓜。总之真的很烂了,导演还天天媒体上叫冤,好可笑。P.S.西皮粉还是要开心一下Zef跟Lily的银幕结合,几年前两人谈恋爱时太低调除了路边社外没啥同框,现在有整一部电影可以吸,太好惹。
本片哪里有在美化凶手?分明是在提醒世人尤其是女性同胞:那种看上去英俊潇洒、口若悬河、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也可能是穷凶极恶之人。真正的罪犯永远不会在脸上写着“我就是罪犯”。非要把一个连环凶手丑化去拍那才是真的误导大众,可长点心吧!
片尾字幕说“谨以此片献给泰德·邦迪的受害者们”,可我觉得这完全是“谨以此片献给泰德·邦迪大哥”好吗。把他拍得聪明帅气风流(还有点痴情是怎么回事),那可是Zac Efron,是Zac Efron啊诸君。在玻璃板上写“HACKSAW”的时候帅死了。Zac Efron的演技大有进步(连环杀手演一波,戏路又拓宽了几里),除了对面是John Malkovich的时候会被无声碾压之外一直很灵光。以及……看到谢耳朵的时候笑出声了。 电影叙事的节奏不太舒服,人物塑造也水,摄影和配乐还不错。
人们忘记了TedBundy在没有死刑的情况下只获得了终身监禁的好处。他在最后一刻拒绝了,这使法官大为震惊。我仍然喜欢2002年与迈克尔·赖利·伯克(MichaelReilly Burke)合拍的邦迪电影。这是扎克一次严肃的角色,并表明他是一个伟大的演员,不像他的一些糟糕的喜剧。
一个具有良知的人必然在与自己堕落的人性作着斗争,然而像Ted Bundy 这样的人却始终在与自己的虚荣心为伍放纵邪恶的人性。回到电影本身,这是一个多么老套而又不明所以的英雄故事啊!作者对于《极端邪恶》的对象性指涉竟是如此含混不清。借此真实事件,你不知道他是蓄意嘲笑美国的司法体系还是暗自讽刺令人发胀发昏的爱情。最终影片成了一部毫无批判立场左右讨好的个人秀,这种暧昧而复杂的处理方法其结果极有可能落入弄巧成拙的境地——既默许了前者又肯定了后者。
所以导演是把自己的纪录片又拍了一遍?三个演员演技都还可以,只是感觉导演没能脱离纪录片视角的局限,虽然结局很清楚,但Ted的心理层面还是有很多探讨空间的。导演手法上也无甚亮点。
扎克 艾弗隆的选角还挺成功的,真的是那种偶像派的迷人,管他是不是连环杀手。剧情也是不解释泰德 邦迪的犯罪动机和过程,像我这种最开始不确定他到底是不是凶手的观众而言,倒是还有几分悬疑感。
实在是没理解这片子拍成这样,导演的意图是什么。
片尾说献给所有受害者,我尼玛受害者的棺材板还压不压得住,你这快要把杀人魔拍成情圣了,你献给受害者?
用一个足够迷惑的视角把原本尽人皆知的人物和早已剧透的悲剧拍出了不一样的色调,颠覆性地塑造了一个风度翩翩、从容笃定,甚至有些温润如玉的流量杀手,用这种看似美化的手法粉碎了人们对于变态的刻板印象,也足以引发观众对犯罪崇拜这个荒诞心理的关注。(我是gai不到邦迪的性感,性感的不应当是67岁的马尔科维奇么?)
70/100 这部传记电影的切入点选的很好,它不急于用血腥残酷的故事去表现恶来吸引眼球,而是重点呈现主人公生活化的一面以及个人魅力的一面。这样的做的好处是提醒公众真正危险的人并不都是可以轻而易举被发现的;尝试让观众理解为什么像Ted这样的人仍然有大批簇拥;以及保持相对中立的创作态度。
根据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连环杀手泰德·邦迪真实事迹改编,影片着重刻画了邦迪这位人格魅力爆棚的淫乐杀人狂的私人性格特点以及为人。通过呈现这位杀手的生活化和个人魅力的一面,引导观众以中立的态度去了解凶手的想法、为何被判决有罪仍拥有大批拥趸,且提醒公众杀手都是隐藏在人群中间。(莉莉真美啊,卡雅也不错。。等等,这特么居然是一部后宫片!!!?)熟肉请关注艾森闹字幕组
来看女神们的举手!
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Joe Berlinger对于这个案件的过分热情让他把早前那部4集纪录剧搞成了“剧情片”,而把这部剧情片又拍成了平铺直叙的“纪录片”。所以很难再专注于故事,而更关心Zac在内所有演员的表演。诠释起这样一个凶险但又有“魅力”的杀人犯,以及始终坠入情网又深陷泥淖的爱人,他和Lily无疑是及格的。2002年的那一版电影片尾字幕有谈到“1.连环杀手这个词语是从这起案件后开始广泛使用的;2.仍然有很多女性在其入狱时写信表白” 。这个角色的“特质”没有在这里被捕捉到,必然就只沦为白开水片了。 [PS 但1hr17mins左右处 我发出鸡叫 补偿一颗星【]。
剪辑好乱。差点以为导演是要给Ted Bundy翻案呢
片子看起来似乎男主是被逼认罪一样
好家伙 这拍的 连我这种明察秋毫 严谨不阿的钢铁直男都颇喜欢这个曾真真实实存在的“连环杀手” 都甚至觉得他是无辜的。。 这能算本片的成功之处么 或者说 败笔??他实在待这对母女情真意切 也确实没感觉他的罪行证据凿凿 搞得没看剧情简介的我以为在抨击邪恶的司法系统呢、、I need some air...
一个杀人犯拍的像被冤枉的一样……
不属于传记类,更像是一部惊悚犯罪悬疑故事片。可看性还是很高的,剪辑很碎但对于整部电影的定位来说是好的,开头足够噱头足够吸引我。事实上电影节奏也不错,一颗心一直吊着等待着导演如何揭晓真相,还好hacksaw的戏码很刺激,算是个不错的收尾。两个演员都很喜欢,zac的亦正亦邪非常到位,和狗狗对视的戏份让人背脊发凉。ps:谢耳朵说you gotta be shitting me的时候我以为在看TBBT呢。。。
剪辑仿佛还停留在初学者阶段……[C]